依規定經紀人須於買賣私契上簽章,非簽證,又條例立法精神為人必歸業業必歸會,因此沒有個人單獨執業問題,全依公司帳務申報處理。
目前實務上認定經紀人員與經紀業間為僱佣關係,此種法律關係不會因契約名稱為承攬而變更。
可以。但必須是已完成備查的經紀人,並且須得僱主同意。違者記申誡。
無規定。應依僱主與經紀人間之約定。